宅基地到底是个啥?你家那块地真的算宅基地吗?
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和农村土地息息相关的话题——宅基地,别看这词儿听着简单,里头门道可不少,最近有老乡问我:“律师,我家那块地村委会说要收回,说是‘不符合宅基地规定’,这到底咋回事?”其实啊,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因此,如果该宅基地使用权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则根据离婚协议进行分割是有效的。
首先区分出涉案房屋的财产性质。即分清楚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分割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因此离婚协议分割宅基地使用权时,如果要将使用权人变更,需要依法进行登记。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签订的宅基地使用权分割是有效的,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时应按找书面协议进行分割,任何一方不得主张独有。以上便是公平法务编辑为您带来关于离婚协议宅基地使用权分割有效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公平法务的律师。
一、离婚协议宅基地使用权分割有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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