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工资不给,我能直接去法院告他,让法院强制执行吗?
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一天,可要是遇上老板拖欠工资,那真是让人心里堵得慌,生活都可能陷入困境,这时候,大家肯定会想:拖欠工资,能不能直接就去法院告,然后让法院强制执行呢? 答案是:不一定能直接...
离婚诉讼直接去法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四)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1.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2.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直接去法院吗?离婚诉讼直接去法院。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公平法务的律师。
一、离婚诉讼直接去法院吗 离婚诉讼直接去法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