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太小了要离婚怎么办
一、孩子太小了要离婚怎么办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刚出生的孩子处于哺乳期内,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所以一般不会判给男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婚后女方可以改孩子姓名,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已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同时也明确规定,变更姓名要依照规定而行。
姓名的变更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既涉及到亲情、人伦道德,又涉及到读书、工作等现实生活,更涉及到法律规范。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更名,都是允许的,但需要到户籍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才能办理。成年人更名,需要本人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
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女方抚养,但女方需要有抚养能力,女方没有能力的男方有能力的抚养;2周岁以上的孩子由抚养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作为参考,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及抚养能力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以上就是关于孩子太小了离婚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离婚孩子的归属问题要依据孩子的情况还有父母的能力等进行判断,法院会处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公平法务专业律师。
一、孩子太小了离婚怎么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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