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

普法百科1天前2

  一、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借款还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另一方是否要偿还所欠的债务。在借款方未按约定按时偿还债务时,夫妻之间敢抢破裂。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可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借款还婚前个人债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吗?

  站在借款人的角度,另一方在离婚时应承担还款责任。如未达成协议,可起诉至法院

  二、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如果欠债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另一方有义务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用还。

  三、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吗

  一方欠下的债务分为两种情况:

  (一)夫妻婚前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擅自做变性手术所负债务)等。

  以上就是公平法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离婚时对于夫妻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需要先进行认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进行承担。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公平法务平台的专业律师,公平法务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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