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普法百科15小时前1

一、家庭暴力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遭遇家庭暴力想要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程序有所不同:

- ****:

- 协商一致:夫妻双方就离婚意愿、、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中应体现对家庭暴力事实的认定及处理结果。

-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携带、簿、、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冷静期:自申请登记之日起有30天冷静期,期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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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材料:收集家庭暴力相关证据,如伤情鉴定报告、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言等,撰写,阐明离婚诉求、事实与理由。

- 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

- 审理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家庭暴力事实后,若调解无效,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裁决。

二、如果一方没有证怎么离婚

若一方没有结婚证,需分不同情况来处理离婚事宜:

(一)结婚证丢失。这种情况下,可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补领后,双方可按照正常,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持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未办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处理,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未办理手续,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一说,直接解除即可,对于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离婚可以在异地民政局办理吗

离婚能否在异地民政局办理,需分情况讨论。

若为协议离婚,通常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一般要回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异地办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若选择协议离婚,需前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若选择诉讼离婚,符合一定条件时可在异地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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