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一、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程序有: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公平法务提醒您,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的方式主要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法律对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有哪些程序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程序有: 1.申请。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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