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我交社保,难道真的合法吗?一位律师的深度解析
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一个挺扎心的话题——公司不交社保,你是不是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每个月工资条上扣得清清楚楚,但一问到社保,公司就支支吾吾,甚至直接说“不交社保是为了你好,到手工资更多”,这听起来好像...
老张在一家IT公司干了三年,最近准备买房时才发现——公司压根没给他交过公积金,他懵了:每个月工资条上扣得明明白白的“五险”,怎么公积金就“消失”了?去找HR,对方轻飘飘一句:“公积金不是强制的,很多公司都不交的。”
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又总觉得哪里不对,像老张这样被“选择性忽略”公积金的人,还真不少。
根本不是!
虽然很多人以为社保是强制、公积金是“附加福利”,但事实上,住房公积金属于法定强制缴纳的范畴,只不过和“五险”不同的是:公积金的管理依据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社保则是由《社会保险法》规范。
也就是说,只要单位和你建立了劳动关系,它就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你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交?违法!
小王在上海某设计公司工作2年,公司一直只交社保不交公积金,离职后他直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公司补缴。
公司一开始还狡辩:“我们没约定要交公积金!”
结果公积金中心查实后,责令公司限期补缴全部欠款,并处以罚款。
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公积金中心的行政决定,公司必须补缴+罚款。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哪怕劳动合同里没写公积金条款,哪怕公司说“行业都这样”,都不能成为不缴的理由,只要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公积金就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或者少缴。”
《条例》第37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第38条: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注意:
这些规定没有说“可交可不交”,而是用了“应当”“必须”,法律语言中,“应当”=“必须”。
从我经手的劳动纠纷来看,公积金争议这几年明显变多——不是因为企业更“黑”了,而是劳动者权利意识醒了。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情况:
先协商,留证据
礼貌而坚定地向公司提出缴存要求,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打卡记录等。
投诉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直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提交证据,要求查实并责令补缴,这不是“打小报告”,而是依法维权。
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坚持不缴,可以以“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最后说句实在话:
公积金不只是每个月扣你一点钱那么简单,它关系到你贷款买房、利率优惠、甚至退休提取,单位不交,表面上省了成本,实际上是在透支你的未来。
法律从来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如果你不问、不争、不主张,公司可能真的就“忘”了。
—该是你的,一分也别放过。
公司不给我交公积金,难道真的没人管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老张在一家IT公司干了三年,最近准备买房时才发现——公司压根没给他交过公积金,他懵了:每个月工资条上扣得明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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