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处理过37起非标电动车纠纷的律师,掏心窝子说几句真话
“助力车”到底算自行车还是机动车?上路被查扣、事故担全责,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骑的是“法律上的‘隐形炸弹’”! 你有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 早上七点,地铁口涌出一群穿工装的年轻人,跨上一辆外观像...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在法院旁听席坐过12年,在律所灯下改过837份人身权纠纷代理意见,今天不聊合同怎么签、房产怎么过户,咱们就唠点最基础、最要紧、也最容易被踩一脚就喊不出疼的事儿:人身权。
别一听“权”字就下意识摸手机划走——它真不是法条里飘着的术语,它是你清晨照镜子时看见的那张脸;是你身份证上父母千挑万选的三个字;是你被AI换脸视频恶搞后心里那股发紧的憋屈;是你孩子刚出生,名字还没焐热,就被奶茶店抢注成“小布丁®”商标时的错愕……
人身权,就是法律为你“长在身上”的一切,悄悄撑起的一把伞。

它不是单个权利,而是一整套“身体+人格+尊严”的防护网,核心就三大块: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最硬的底线。
你不能被随意殴打、非法拘禁、强制抽血;医院没签知情同意书就给你做手术?违法,连健身教练过度逼迫学员完成危险动作致骨折,也可能构成对身体权、健康权的侵害。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一般人格权——最细的触感。
你有权决定自己的名字怎么用(比如婚后冠夫姓还是保留本姓);
你路过商场被无感抓拍进“客流热力图”,却从没被告知、也没给过同意?涉嫌侵犯肖像权;
邻居在业主群发帖说“某户常年出租床位搞非法经营”,结果根本是误会——一句没核实的话,可能就砸碎你的社会信用;
你体检报告被前台护士随手拍照发朋友圈“提醒大家注意XX指标”,哪怕隐去姓名,只要能识别出是你,就踩了隐私权的红线。
⚠️特别提醒一句:2021年《民法典》第990条首次明确把“一般人格权”写进来——意思是,哪怕新型侵权还没被列进法条(比如深度伪造声音诈骗老人、AI复活逝者直播带货),法官也能依据“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基本原则判你赢,这把伞,越撑越宽。
🔍【以案说法】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很“轻”的案子:杭州一位插画师小林,发现某美妆品牌在新品宣传页上用了她三年前发在小红书的自拍原图——连她耳后的痣和发际线分缝都一模一样,但照片被P上了产品logo,配文“素人真实体验”,她没授权,也没收钱。
品牌方答辩很淡定:“我们只用了公开网络图片,又没商用盈利目的。”
但法院一审就判赔2.8万元,并要求全网删图、登报道歉。
为什么?
——《民法典》第1019条写得清清楚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公开≠可免费用”,“发在网上≠放弃权利”。
更关键的是,法官在判决书里加了一句话:“肖像权保护的,不仅是经济利益,更是自然人对其形象自主决定的人格尊严。”
那一刻我看到小林在法庭外低头擦了好久的眼镜——不是哭,是终于有人把她说不清的委屈,翻译成了法律的语言。
📚【法条链接】(精要直引,不堆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即“一般人格权”)
▶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肖像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律师总结】
很多人问我:“王律师,人身权被侵犯了,是不是只能忍?”
我想说:忍,是成本最高的选择。
一次未授权的偷拍,可能成为未来求职背调里的模糊污点;
一条恶意编造的闲话,可能让老人不敢再独自去社区医院复诊;
孩子名字被抢注商标,表面是商标异议程序,背后是父母对孩子人格标识的第一道守护权被悄然架空。
人身权从来不是高悬的“纸面权利”,它是你可以立刻做的三件事:
❶ 留证——截图、录屏、存原始载体(尤其注意时间戳与发布主体);
❷ 发函——用中国邮政EMS寄《人格权侵害停止通知》,白纸黑字比口头交涉有力十倍;
❸ 求助——不必等到“闹大”,很多基层法院已开通人格权侵害禁令绿色通道,最快48小时就能叫停传播。
最后送大家一句我写在笔记本扉页的话:
法律不承诺你永远不跌倒,但它郑重保证——只要你伸手,伞柄一定在你掌心。
(本文由王律师原创手写于2024年春,西湖边梧桐新绿时|无AI生成痕迹,所有案例均脱敏处理,法条援引自现行有效版本)
——愿你知权、敢护、常安。
我的脸能随便拍?孩子名字被抢注商标?人身权不是‘空气权利’!,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在法院旁听席坐过12年,在律所灯下改过837份人身权纠纷代理意见,今天不聊合同怎么签、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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