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交社保还倒扣钱,这波操作合法吗?
老铁们,最近有不少朋友私信问我:“律师,我老板不仅没给我交社保,每个月还从工资里扣一笔‘社保代缴金’,这操作到底合不合法?”今天就给大家掰扯清楚——老板不交社保还扣钱,不仅违法,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咱先说说社保的本质,社保就像员工的“保护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险种是国家强制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注意关键词:强制!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必须交,没有“商量着来”的余地。
有些老板耍小聪明,跟员工说:“我把社保钱折现给你,你自己处理吧!”或者更过分——嘴上说“公司帮你代缴”,实际却偷偷从工资里扣钱,最后压根没交进社保账户,这属于双重违法:第一,逃避法定缴费义务;第二,变相克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员工不仅可以随时离职,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更扎心的是,如果公司长期不交社保,员工未来领养老金、报销医疗费都会直接受影响,这时候哪怕老板补缴,滞纳金和利息也可能要企业自己承担,员工完全有权说“不”。
以案说法:扣了钱却没缴费,法院判企业赔双倍!
2022年杭州某科技公司就吃过亏,公司每个月从员工小张工资里扣500元“社保代缴金”,但一年后小张生病用医保时,发现账户根本没钱!查询才发现公司从未缴费,小张一气之下申请劳动仲裁。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不仅要补缴社保,还需向小张支付扣款金额2倍的赔偿金,并承担所有滞纳金,法官明确强调:“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社保缴费义务转嫁给劳动者,克扣工资式代缴属于无效行为。”
法条链接:
-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克扣工资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
各位打工人切记:社保是底线,不是福利!如果遇到老板不交社保还扣钱:
- 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扣费记录等证据;
- 先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 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主张经济补偿+赔偿金。
法律永远是劳动者的靠山,别怕“撕破脸”——你的权益,值得认真对待。
注: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老板不交社保还倒扣钱,这波操作合法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