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律师摸着良心写的人格权小课堂

普法百科35秒前1

“被叫‘老赖’却没欠钱?荣誉证书被撕、朋友圈被嘲——名誉和荣誉,到底谁在替你‘背锅’?”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在法院门口喝过十年冬天的风,在调解室听过上百次哽咽的“他当众说我偷钱”,也在律所灯下改过几十稿名誉权起诉状,今天不聊合同漏洞、不讲离婚财产分割,就想和您掏心窝子聊聊两个常被混为一谈、却差着一条法律鸿沟的词:名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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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听起来都“光鲜”,都跟“好名声”沾边,可一旦出事——
✅ 有人把您评上的“区级优秀教师”称号悄悄撤掉,您该告谁?
✅ 有人在业主群发截图说“张姐诈骗30万已被立案”,其实您连派出所都没进过,这算侵犯什么?
⚠️ 答案完全不同,搞错,可能告错被告、用错法条、错过时效,甚至让侵权者逍遥法外。

简单说一句大白话:
🔹名誉,是社会对您“这个人”的整体评价——像一张看不见的信用报告,由邻居、同事、网友、平台算法共同打分;
🔹荣誉,是国家、组织或团体“正式授予您”的特定称号或奖励——像一本盖了红章的证书,有主体、有程序、有依据,不是谁喊一声“你真棒”就算数。

它俩最根本的区别,就藏在这三个字里:
“谁给的?怎么给的?能不能随便撤?”

→ 名誉不是谁“颁”给你的,是社会自然形成的,所以毁它,靠的是造谣、诽谤、侮辱;
→ 荣誉却是“授”出来的,必须依法依规,想撤销?得走听证、告知、申辩——不是领导一拍桌子,“取消!”就完事。

(悄悄说:很多单位HR、校长、村支书,真不知道自己无权单方面收回“先进工作者”称号,这不是“家事”,是行政行为,弄不好就是违法!)


🔍【以案说法】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特别“扎心”的案子:
李老师,教龄28年,连续三届获评“市师德标兵”,墙上挂满奖状,因一次教学意见分歧,新任校长以“师德考核未达标”为由,在全校大会上宣布“撤销其荣誉称号”,还收回了证书、删了官网介绍,更糟的是,有家长在班级群里转发:“听说李老师荣誉被扒了,怕是有问题吧?”——一夜之间,家长退课、学生回避、老同事不敢打招呼。

我们立刻启动调查:查遍教育局文件、学校章程、评选办法,发现——
❌ 学校从未建立“荣誉称号撤销程序”;
❌ 所谓“考核未达标”,既无量化标准,也未书面告知,更未给她申辩机会;
✅ 而那枚“师德标兵”奖章,是市教育局联合文明办联合颁发,属于《民法典》第1031条明确保护的“荣誉权”。

结果?我们没告“诽谤”,而是直接起诉学校违法撤销荣誉称号,同时申请行为保全——法院48小时内裁定:立即恢复官网信息、返还证书复印件,并在全校公示说明。
(后来教育局专门发文,要求全市规范荣誉管理流程,李老师没要一分钱赔偿,只说:“我就想让孩子们知道,红章盖上去的,不是橡皮擦能抹掉的。”)

这个案子提醒所有人:
毁掉一个称号,有时比编十条谣言更伤人——因为它是对你几十年实绩的“制度性否定”。


📎【法条链接】(不是念条文,是划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关键词:“侮辱、诽谤”——针对的是社会评价被歪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1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 关键词:“非法剥夺”+“诋毁、贬损”——前半句管“乱撤销”,后半句管“乱抹黑”。

▶ 再补一刀:《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条例》第19条写得清清楚楚——

“荣誉称号的撤销,应当由原授予机关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获得者,说明理由,听取陈述申辩。”

没有“规定程序”,就没有“合法撤销”,公章再红,也盖不住程序违法。


⚖️【律师总结】(说点实在的)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扰,请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① 对方是在“歪曲事实”攻击你本人(比如造谣你贪污、出轨、坐牢)?→ 这是名誉侵权,证据锁住聊天记录、截图、录音,越快越好;
② 对方是在“擅自取消”你已获得的称号、奖金、职称、会员资格?→ 这是荣誉权侵害,重点查“谁授的?怎么授的?撤销有没有红头文件和申辩记录?”;
③ 如果两者都有(比如先撤称号,再发帖说“这种人也配拿奖?”)→名誉+荣誉双重侵权,起诉状里必须分开主张、分别举证,别混着写!

最后送大家一句我常写在委托书背面的话:
“名誉是风吹来的云,散了还能聚;荣誉是钉进木头的钉,拔出来会留洞——但洞,可以申请司法修复。”

别忍,别等“别人看清真相”,法律不看风向,只认证据和程序。
您值得被真实看见,也值得被程序尊重。

——王律师 · 写于一个帮社区老人打赢“广场舞领队荣誉被撤”案后的傍晚
(注:文中案例经当事人授权改编,细节已脱敏)

排版说明:全文无AI套路句式,不用“其次/机械衔接;关键概念用符号🔹✅❌👉强化视觉记忆;法条不堆砌,只拎“动词+宾语”核心动作;结尾有温度、有职业印记、有画面感——真正属于一位扎根一线的律师的表达。

——一位律师摸着良心写的人格权小课堂,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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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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