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的老婆借了钱不还?钱是她签字借的,还是他老公欠的债?
你是不是也遇到过这种糟心事: 朋友/亲戚/同事张姐,笑盈盈递来一张借条,落款是她本人名字,按了红手印,转账也进了她的银行卡;可到期催款,她一摊手:“我哪有钱?我老公才是老板,账都在他那儿!”再一查,...
居住证快到期了,续签却卡在“找不到人”?材料交了没回音、派出所推来推去怎么办?
你是不是也这样:
租的房子刚续了一年合同,孩子幼儿园报名要居住证,公司办社保转移也卡在“证件状态异常”,结果一查——哦,居住证下个月15号就过期了。
赶紧翻出手机里去年拍的租房合同、房东身份证照片、水电缴费单……信心满满跑去派出所,结果窗口大姐抬头一笑:“哎哟,你这房东没来备案啊”“系统里没登记你的实际居住地址”“你上个月的社保断缴一天,不行”。
你站在那儿,手里的材料还温热,心却凉了半截:
不是我懒,不是我不配合,怎么续个证,比当年考驾照科目二还难?

别急——今天不讲法条堆砌,不甩术语大招,我就以一个常年蹲守社区警务站、帮菜场摊主、外卖小哥、带娃新妈妈跑过300+次居住证业务的执业律师身份,跟你面对面聊透:居住证续签,到底卡在哪?谁该担责?你手里的“小票”和“回执”,到底有没有法律分量?
✅先划重点:居住证续签,不是重新申请,而是“延续效力”——它本就该是无缝衔接的事。
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写得清清楚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注意三个关键词:
🔹“连续居住”——你没搬走、没失联、日常买菜取快递都在这儿,就是连续;
🔹“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不是“到期当天”,更不是“过期后补救”,而是给你整整30天缓冲期;
🔹“办理签注手续”——不是重审资格,不是二次政审,就是确认“你还住这儿”。
可现实里,为什么总有人被卡?我们拆开看看:
▸ 卡点一:“房东不配合”不是你的死穴
很多街坊哭诉:“房东出国了”“房东嫌麻烦不肯盖章”“合同期没写‘用于办证’就不给签字”。
但《条例》第十条早说了:申领、续签居住证所需材料,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得要求与居住事实无关的证明。
换句话说——你有真实租房记录(近6个月水电费+物业费+微信转账记录)、有居委会/物业盖章的《实际居住情况说明》,哪怕房东消失三年,派出所也无权以“缺房东签字”为由拒收!他们可以核查,但不能把核查义务转嫁成你的举证枷锁。
▸ 卡点二:“系统没数据”不等于“你不合规”
有人说:“我社保明明交着,为啥系统显示‘未缴纳’?”
真相往往是:企业申报滞后、税务与公安数据未同步、甚至某个月单位用“劳务报酬”名义代发工资——系统认不出来,这时候,请当场要求工作人员出具《材料接收凭证》(带公章、编号、日期),并明确告知:“如因系统原因不予签注,请书面说明理由并载明救济途径”。这张纸,就是你后续维权的“命门”。
▸ 卡点三:“等通知”不是合法答复,而是程序失职
最让人生气的是:“材料收了,说7个工作日出结果”,结果20天杳无音信。
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签注申请,应当当场受理、当场签注;无法当场签注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超期未办结?你有权要求其说明原因,也可直接拨打12389公安举报热线或向区公安分局法制科书面反映——这不是找茬,是在帮他们守住执法底线。
📌以案说法|真实发生在上海虹口的一个下午
王女士,安徽来沪做家政,持居住证已满3年,续签当天,她带着齐备材料(租赁
居住证快到期了,续签却卡在“找不到人”?材料交了没回音、派出所推来推去怎么办? 你是不是也这样: 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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