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赶走了有抚养权吗

普法百科3小时前1

一、被赶走了有抚养权吗

被赶走与是否拥有抚养权没有必然联系。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和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一般来说,父母双方都有争取权的权利。如果是夫妻离婚争夺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条件;居住环境,良好且安全的居住环境对子女成长有益;双方的品行和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品德良好者更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还有子女的意愿,若子女达到一定年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即使一方被另一方从居住处赶走,只要其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和条件,符合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就仍有争取抚养权的机会。相反,若被赶走是因为自身存在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如虐待、遗弃等,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降低。所以,被赶走并不直接影响抚养权的归属,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获得抚养权的条件。

二、丈母娘的抚养权归谁了

抚养权一般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丈母娘属于成年人,不存在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对于成年人,涉及的是等法律关系。

通常情况下,赡养丈母娘的责任主体是她的子女。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种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

如果丈母娘的子女死亡或者无力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若家庭成员之间就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丈母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或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履行赡养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三、抚养权去哪个部门起诉

抚养权纠纷应去人民法院起诉。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即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指公民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抚养权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抚养权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时需准备好,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同时携带能证明自身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双方经济状况证明等,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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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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