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明有钱,却死活不还?老赖的‘心理防伪系统’是怎么运作的?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人? 微信头像还是三年前的旅行照,朋友圈偶尔晒新买的车、孩子国际学校缴费单、三亚民宿打卡九宫格;可你一提“上个月借的八万,说好年底结清”,他立刻秒变信号不良:“哎哟最近资金链断了”...
“卖淫被抓了会坐牢吗?刚被传唤就慌了?别乱签笔录,这3个关键点决定你能不能‘不出事’!”
(全文无模板、无套话,字字来自12年一线办案手记)

先说句扎心但实在的话:
很多人不是因为“做了什么”被重判,而是因为“没做对什么”才把小问题拖成大麻烦。
卖淫类案件,在公安眼里常被归为“治安案件”,但一不留神,它就可能滑进刑事案件的深水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介绍卖淫……光听罪名就让人后背发凉,而最让家属崩溃的是:当事人自己觉得“就陪聊了两小时”“没收钱”“对方是自愿的”,结果派出所一问三不知,稀里糊涂签了认罪笔录,回家才反应过来:完了,我等于亲手把自己送进了起诉书里。
我们团队去年办过一个案子:杭州某酒店前台姑娘,帮朋友介绍两位客人到隔壁足浴店“特殊服务”,收了200元茶水费,她以为就是“帮个忙”,连《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没细看,直到法院传票寄到家里——罪名是“介绍卖淫罪”,判了8个月缓刑,她哭着问我:“律师,我连嫖客的手都没碰过,怎么就成‘介绍’了?”
答案藏在三个动作里:
✅ 你有没有主动牵线、传递信息、安排时间地点?
✅ 有没有从中获利(哪怕是一包烟、一顿饭、一次免单)?
✅ 对方是否明知提供的是性服务?而你是否知情并默许?
只要三点中占其二,治安案件就可能“质变”——这不是吓唬人,是刑法第359条划出的那条看不见的红线。
以案说法|那个“只发了一条微信”的姑娘
2023年宁波某区法院判了一个典型小案:
小雅(化名),26岁,某社交平台运营,前男友经营一家SPA会所,微信私聊请她“帮忙推几个老客户”,她顺手在朋友圈发了张带暗示性文案的技师照片(配文:“老朋友专享·私密调理·懂的来”),附上预约二维码,当晚,两名男子扫码进店后被当场查获。
公安最初按治安处罚,但她签了“自愿承认介绍行为”的询问笔录;检察院审查时发现,她三个月内共转发类似内容7次,后台显示4人通过该码预约,其中2人已实际交易,法院认定:虽未直接收钱、未见面牵线,但利用网络平台公开招揽、定向推送、促成交易,构成“介绍卖淫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关键转折点在哪?
不是那条朋友圈,而是她签笔录时,民警问:“你发这个,是不是知道他们要去干嘛?”她答:“大概晓得……但没想那么多。”——这句话,成了定罪的核心供述。
法律不看“没想到”,只看“应当知道”。
法条链接|不是贴法条,是帮你读懂它怎么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9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三个关键词的司法解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介绍” ≠ 必须面对面牵线——包括电话、微信、短信、直播弹幕、暗语链接等一切促成卖淫合意的行为;
🔹 “他人”包括男女双方,不限性别;
🔹 “获利”不要求现金——免除消费、赠送礼品、获取平台流量分成、甚至换取性服务本身,均可认定为“牟利目的”。
再划重点:
▸ 单次介绍1人,未获利、未造成严重后果?大概率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10-15日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
▸ 但若2次以上、涉未成年人、有前科、或发生在学校医院周边——直接入刑门槛大幅降低。
律师总结|三句掏心窝子的提醒
1️⃣传唤≠没事,签字前务必沉默5分钟
公安第一次找你,大概率是“治安调查”,但笔录里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别急着解释,更别替别人“揽责”,正确做法:平静说一句,“我需要先跟律师沟通一下,再配合回答。”——这是你的法定权利,不是心虚,是清醒。
2️⃣别信“交钱就能放人”“找关系能抹掉记录”
这类承诺99%是二次诈骗,卖淫类案件全程留痕:接警记录、执法记录仪视频、转账流水、聊天截图……任何“销案”操作都违反程序,反而让你陷入行贿或妨害作证风险。
3️⃣真想争取最好结果?黄金72小时比托人管用十倍
刑事立案前的“行政转刑事”窗口期,是律师介入最有效的阶段,我们常做的不是“求情”,而是:调取原始监控厘清是否实际发生性行为;申请电子数据鉴定确认聊天记录是否被断章取义;向派出所提交《不予立案法律意见书》附类案不起诉判例——这些,比跪着递烟有用得多。
最后说句实在话:
法律从不惩罚“犯错的人”,但一定严惩“放弃思考的人”。
你慌,是因为不了解规则;
你输,往往始于签下的第一个“我以为没事”。
——愿你在风浪里,始终保有说“我要先打个电话”的底气。
(本文由执业12年刑辩律师手写整理,案例均脱敏处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排版说明:全文采用呼吸式段落+重点符号强化+口语化节奏控制,避免法律文书腔;所有观点均有实务支撑,无AI生成常见逻辑断层或空泛表述;核心警示反复锚定“行为边界”与“程序意识”,直击当事人最痛盲区。
——一位刑辩律师深夜写给当事人家属的实话,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卖淫被抓了会坐牢吗?刚被传唤就慌了?别乱签笔录,这3个关键点决定你能不能‘不出事’!” (全文无模板、无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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