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多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一年多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
离婚一年多通常可以起诉分割财产,但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离婚时双方未对进行分割,当事人在离婚后任何时间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离婚时已分割财产,但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一年多若在这个发现起算的三年时效内,是可以起诉的。
然而,若离婚时已协议分割财产,一方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的,需在后一年内提出。离婚一年多已超出该期限,一般不能再以此为由起诉。
二、离婚一年半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
离婚一年半能否重新分割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离婚时存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即便离婚已一年半,只要在发现上述行为的法定诉讼时效内,法院会受理并依法审理。
若在签订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另一方在离婚一年半后才发现,也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欺诈、胁迫事实的存在。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时财产分割已达成协议且无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事由,通常不能重新分割财产。因为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
三、离婚三年了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吗
离婚三年后,离婚协议一般不能随意更改。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双方能就更改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可重新签订新协议,对原协议内容进行变更。这属于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新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即为有效。
若一方想单方面更改,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但要注意,从法律实践看,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欺诈、胁迫事实,且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离婚已三年,若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等特殊情况,很可能已过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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