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离婚的财产怎么分割的
一、新民法典离婚的财产怎么分割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规则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上,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
-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像一方的、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明确属于个人财产。
-特殊情况:若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双方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属,一般按约定执行。
二、还需要冷静期一个月吗
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一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里,这一个月的冷静期是法定必经程序,目的在于避免冲动离婚,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
三、新民法典,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依据新民法典,离婚后财产分配遵循以下规则: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家暴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配时可能会少分。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一方的婚前财产,或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或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比如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都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若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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