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普法百科1秒前1

一、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在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书时,申请人需提供如下各项资料(共六项):

1.申请人个人的户口簿和;

2.若委托或受托监护人为亲属关系,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子女的户口簿以及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

4.能证明申请人享有监护权的相关法律文书,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定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处公证员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证件、证明材料。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权变更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涉及到抚养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其精确流程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环节:首要一步,离婚双方应当就抚养权的变更进行充分的磋商与商榷,倘若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共识,则可以借鉴法律途径寻求法院对该事项的裁定。

法院在审理此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时,会基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核心原则,综合权衡当事人双方的学历、职业、收入状况、年龄层、家庭背景以及孩子本身的年龄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最后,如果法院得出变更抚养权有助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结论,那么他们将会依法对此事做出最后的决定和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不能探视孩子能变更抚养权吗

关于无法探访孩子能否直接作为请求变更抚养权的依据,这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有明确规定。

按照该法条规定,离婚之后,对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母亲或父母亲任何一方,均享有对孩子进行探望的法定权益,而在此过程中,另一方则负有积极配合的相应义务。

探望孩子的具体形式以及时间,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若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变更抚养关系的特殊情况,那么便有权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以上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分享举报
男人骗离婚孩子怎么判
« 上一篇1秒前
×
28
2026 01

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在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书时,申请人需提供如下各项资料(共六项): 1.申请人...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