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离婚后父母子女有补贴吗

普法百科2小时前1

一、江苏离婚后父母子女有补贴吗

在江苏,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父母子女通常没有专门因离婚这一事实而发放的普遍补贴。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存在相关经济支持或补助政策:

(一)社会救助方面。如果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符合当地低保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救助,以保障自身和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子女教育方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离婚家庭的子女,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申请教育资助,如助学金等,帮助其完成学业。

(三)住房保障方面。若离婚后家庭住房困难,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等保障性住房,解决居住问题。

总体而言,是否能获得相关支持或补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来确定,并且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

二、离婚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一)一般原则。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特殊情形。若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若涉及到涉外、涉港澳台等特殊离婚案件,还需遵循相关特别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三、本人不回老家可以办理离婚吗

可以不回老家办理离婚,但需区分不同的离婚方式。

如果是,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现在部分地区已开展了“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若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居住满一定期限,可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只要符合上述管辖规定,不回老家也能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

以上是关于江苏离婚后父母子女有补贴吗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公平法务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分享举报
离婚后子女补课费属于教育费用吗
« 上一篇2小时前
福建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怎么样
下一篇 »2小时前
×
27
2026 01

江苏离婚后父母子女有补贴吗

一、江苏离婚后父母子女有补贴吗 在江苏,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父母子女通常没有专门因离婚这一事实而发放的普遍补贴。...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