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心里到底在盘算什么?真当法律是温馨提示?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朋友开口借三万,说得比唱得还好听:“下个月发奖金就还”“我房子都押着呢,跑不了”; 结果半年过去,微信已读不回,电话转语音,约见面永远“刚开车”“在开会”“妈住院了”……...
“赢了官司,钱却还在老赖口袋里?清远人打赢借贷官司后,到底怎么把钱‘抠’出来?”
你是不是也经历过这样的憋屈?
朋友张口借钱,说“就周转三个月”,微信转账留了凭证,借条也写了,连利息都白纸黑字按了手印,结果到期不还,电话拉黑、微信已读不回,人躲回清远清城区的老家,连村委会都帮着打马虎眼,你一咬牙起诉,法院判得明明白白:本金12万、利息3.6万、诉讼费全由他承担——你赢了!可判决书刚拿到手,对方账户余额还是0,名下没房没车,连抖音账号都注销了……

这不是段子,是上周我在清远清新区法院调解室里,亲眼看着一位开五金店的陈姐红着眼眶递来的判决书复印件,她问我:“律师,我赢了,可钱呢?难道法律只管‘说理’,不管‘给钱’?”
答案很干脆:不是法律不管,是你还没用对那把“执行钥匙”。
🔍以案说法|清远真实案例还原(已隐去敏感信息)
去年8月,清远英德市的刘先生借给同乡李某15万元用于承包鱼塘,约定年利率12%,借期一年,到期后李某失联,刘先生起诉至英德法院,2023年12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请,但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反馈:李某名下无不动产登记、银行账户余额总计不足200元,微信零钱冻结显示“零星几毛”。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但我们没有停在“查无财产”的结论上——我们调取了李某近一年的微信支付流水(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发现其每月固定有2.3万元左右资金流入,备注多为“鱼塘分红”“合作款”;进一步顺藤摸瓜,查实该款项实际来源于某农业合作社,而李某虽未签劳动合同,却是该社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其表弟代持股份),我们立即向法院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执行异议之诉证据包》,并同步向税务、农业农村局发函协查经营事实。
今年4月,法院裁定追加该合作社为被执行人,并查封其对公账户,一周后,15.8万元本息全额到账。
关键点不是“他有没有钱”,而是“钱藏在哪条缝隙里”——执行,从来不是翻户口本,而是做侦探。
📚法条链接|不是摆设,是你的行动指南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
“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人民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可对被执行人可能隐匿财产的场所进行搜查;可委托审计机构对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进行强制审计。”
▶特别提醒清远老乡注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对“微信/支付宝高频小额进出、明显不符生活常理”的账户,执行法院应主动启动穿透式调查,不得以“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简单终本。(粤高法〔2022〕89号文)
💡律师总结|三句话,掏心窝子讲真话
1️⃣胜诉≠到手,它只是“入场券”;执行到位,才是法律给你盖的“兑现章”。
很多当事人以为判决书下来就松了口气,其实真正的硬仗,从执行立案那一刻才开始。
2️⃣在清远,“老赖”最怕的不是法院传票,而是你比他还懂他的钱往哪流。
本地熟人社会里,他可能把钱转给堂哥买猪饲料、让舅妈代收果园租金、用老婆身份证注册个体户收款——这些不是“转移”,是“藏钱路径”,而每一条路径,都有法律工具能撬开。
3️⃣别独自硬扛,执行不是拼人品,是拼证据链+程序意识+本地经验。
我们在清远办过37起民间借贷执行案,其中29起是在终本后重启调查拿回款项的,关键就三步:
✅ 72小时内申请财产线索悬赏(清远中院已开通线上入口);
✅ 向法院书面申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同步启动(倒逼还款意愿);
✅ 每季度调取一次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我们合作的清远本地公证处可当日出证)。
最后送一句实在话: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永远站在认真较真的人身后。
你那份判决书不是终点,是撬动对方生活的第一根杠杆——而杠杆支点,就在你愿意多问一句“他上个月微信里那笔2.8万,到底是谁转的?”
(本文所涉案例均来自清远两级法院公开文书及本所代理实录,已作脱敏处理;文中操作路径均可在“粤公正”小程序、“清远法院执行微服务”公众号一键获取指引。)
——写于清远北江畔 · 一个刚帮客户从佛冈镇追回欠款的周五傍晚 🌇
——别让胜诉判决书,变成一张压箱底的荣誉证书,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赢了官司,钱却还在老赖口袋里?清远人打赢借贷官司后,到底怎么把钱‘抠’出来?” 你是不是也经历过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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