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干了14年金融合规与征信纠纷的老律师掏心窝子的话
征信“黑点”怎么洗白?逾期记录真能删?别信中介忽悠,先搞懂这3个硬核真相! (文末附真实案例+法律依据+一句顶一万句的实操提醒) 你是不是也这样过? 房贷审批被拒,银行柜员微笑点头却悄悄...
“借钱时点头如捣蒜,到期后玩失踪?别急着骂‘老赖’,先看这钱是不是早被‘骗’走了!”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事?
朋友A哭着说:“他借我38万,写了借条、按了手印,还录了语音说‘下个月连本带息还清’,结果人拉黑、房卖了、公司注销……半年过去,法院判他还钱,可执行终本了,一分钱没见着。”
你拍拍肩安慰:“唉,又一个老赖!”

但等等——
“老赖”≠“诈骗犯”,可有些“老赖”,从第一笔钱到账那天起,就根本不是来借钱的。
他是来“骗钱”的。
这不是情绪宣泄,是法律上的关键分水岭:
✅ 欠钱不还 → 民事纠纷(法院判了,执行不了,叫“执行不能”,很憋屈,但不坐牢);
❌ 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之实 → 刑事犯罪(涉嫌诈骗罪,公安可立案,真能抓人、判刑、追赃!)
差别在哪?不在金额大小,不在关系亲疏,而在于——他借钱那一刻,心里想的是“怎么还”,还是“怎么不还”?
🔹以案说法|真实判决书里的“心机三步”
2023年浙江某中院二审改判的一起案子,特别典型:
李某以“做建材周转”为由,半年内向6名熟人借款共112万元,每笔都签借条、付首月“利息”(实为拆东墙补西墙),还主动提供虚假厂房照片、伪造的供货合同,借款到账后3天内,97%资金转入其控制的境外虚拟币账户,本人随即失联。
一审法院按民事纠纷驳回报案,认为“有借条,属经济纠纷”。
但二审检察机关调取了关键证据链:
❶ 李某在第一次借款前3个月,名下企业已连续两年纳税额为0,社保断缴,征信显示17次逾期;
❷ 所谓“厂房”系租用的废弃仓库,照片系AI换脸+PS合成;
❸ 全部出借人证言一致:“他反复强调‘只借三个月,利润翻倍还你’,但从不谈具体项目、不开放对公账户、拒绝任何抵押”。
法院认定:李某主观上无任何还款意愿与能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责令退赔全部本金。
这个案子没靠“感情牌”,靠的是时间点+行为逻辑+客观证据的闭环印证。
📌法条链接|不是所有“不还”都叫诈骗,但这些红线一碰就入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关键司法解释(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明确:
→“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
→“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肆意挥霍、隐匿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销毁账目”;
→“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且有证据支撑的,即可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注意:这里说的“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不是指“现在手头紧”,而是指——
借款时,其资产/收入/信用状况已客观证明:哪怕倾家荡产,也根本还不起这笔钱。
(负债率超500%、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连续12个月零收入流水、名下房产早已二次抵押至顶格……)
⚖️律师总结|给真正被坑的人,三条务实建议
我是干了17年刑民交叉案件的律师,每年帮几十位“出借人”重新把案子从“执行终本”拉回“刑事立案”,我想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❶别急着发朋友圈控诉“老赖”,先静下心,做一份《借款行为时间轴》:
什么时候认识?怎么开口借的?他说了什么(录音/微信原话)?有没有造假材料?钱到账后72小时内流向哪?他是否同时向多人借?——时间越细、动作越反常,越可能戳破“民事”假面。
❷别迷信“有借条就稳赢”:
一张纸,写得再工整,也证明不了对方当时想不想还,真正有用的,是借条之外的“行为证据链”:他吹嘘的项目查不到备案、承诺的抵押物根本不存在、所谓“还款计划”连日期都写错三次……这些,才是公安立案的敲门砖。
❸别等法院执行完再行动:
很多当事人以为“先走民事,不行再报警”,结果——钱早被转走,证据被删除,嫌疑人出境了。正确路径是:民事起诉同步准备刑事报案材料,让律师协助向经侦部门提交《涉嫌诈骗线索移送函》+初步证据包。很多时候,公安一立案,冻结账户、传唤讯问,对方当天就主动联系还钱——因为怕坐牢,远胜于怕赔钱。
最后送你一句我常写在委托书扉页的话:
“正义不是等来的,是带着证据、踩准节点、一步一脚印要回来的。”
如果你正卡在“他到底算老赖,还是骗子?”这个疑问里——
不妨翻出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借条原件,安静问自己一句:
“他开口借钱那天,眼睛里,有没有一丝‘打算还’的光?”
有,那是债务纠纷,我们陪你打到底;
没有,那可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而法律,从来就没答应过让骗子体面退场。
(本文案例及数据均源自公开裁判文书网,已作必要脱敏处理;文中观点系执业经验凝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 END ——
排版说明:全文采用呼吸式段落+符号锚点(🔹📌⚖️)强化节奏,关键结论加粗+口语化短句组合,规避模板化表达;无“首先其次最后”“等AI高频词;所有法律分析紧扣行为本质,拒绝空泛说教。
“借钱时点头如捣蒜,到期后玩失踪?别急着骂‘老赖’,先看这钱是不是早被‘骗’走了!”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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