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教你骂人,是教你怎么把法律变成催命符
“老赖借钱后拉黑你、装失忆、说‘我没借过’?这三招一出手,他连夜主动约你喝茶!”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在法院门口守过十年调解室,在执行局翻过八百份终本裁定,也接过太多当事人攥着借条、眼眶发红问我...
大家好,我是老李,在尧都区法院门口的法律服务站干了十二年,帮过上千个街坊邻居打过欠款官司,今天不讲大道理,就说说咱们尧都人嘴里的那个“梁老赖”——不是真名,但确有其人:鼓楼西街开小五金店的老梁,三年前借了隔壁南街王大姐8.6万元,白纸黑字打了借条,还摁了红手印,结果呢?催款电话拉黑、微信拉黑、连他媳妇儿在菜市场碰见王大姐都绕着走,王大姐拎着一兜子红枣来找我时,眼圈发青,手还在抖:“李律师,他是不是真不怕坐牢?”
别急——先别骂,更别自己上门堵门、贴大字报、发抖音喊“尧都老赖”,这些动作,轻则违法,重则反被起诉侵权,今天我就用咱尧都人听得懂的话,把“怎么让一笔死账活过来”的关键三步,掰开揉碎了讲清楚。

✅第一步:不是马上告,而是“锁住他的钱和房”
很多人一气之下直接去法院立案,结果等三个月开完庭,发现老梁早把五金店过户给了他弟弟,银行卡里只剩93块,错在哪?——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在尧都区法院,只要证据扎实(借条+转账记录+催款录音/微信),你拿着身份证和担保材料(现在小额案件可申请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基本不花钱),当天就能立保全案号,法官一个裁定下去,老梁的微信零钱、支付宝、工行账户、甚至他名下那套位于向阳路的老房子,立刻被冻结或查封,这不是吓唬人,是法律给老实人发的“防跑路盾牌”。
✅第二步:“催款”不是求人,是固定“诉讼时效”和“还款意愿”
王大姐之前总说:“我每月都打电话,他答应还,就是拖。”但光口头答应?法院不认,真正有用的催款,得留下“法律痕迹”:
🔹 微信文字明确写:“梁哥,2021年7月借的8.6万,至今未还,请于7日内书面说明还款计划”;
🔹 录音开头必须自报家门+时间+事由(例:“我是王秀英,今天是2024年5月18日下午3点,就2021年借款一事再次向您主张权利”);
🔹 最好再寄一封中国邮政EMS(留存单号+内件品名写清“关于要求履行借款合同义务的函”)。
为什么?因为《民法典》第188条说: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但从你最后一次“有效主张权利”那天起,时效重新计算!你催一次,就多争三年。
✅第三步:起诉≠终点,执行才是“最后一公里”
很多老乡打赢了官司,拿着胜诉判决书笑呵呵回家,结果一年过去,钱一分没见,为啥?——没盯紧“执行程序”。
在尧都区法院,判决生效后,你必须在两年内向执行局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我常放在服务站柜台免费取),更要紧的是:主动提供线索!—
✔ 他儿子去年在平阳广场买了房,登记在他岳父名下?→ 查资金流水;
✔ 他五金店微信收款码挂在亲戚名下?→ 申请调取商户实名信息;
✔ 他常去的某汽修厂老板是他表弟?→ 向法院书面申请调查令。
执行法官很忙,但只要你提供的线索具体、可查、合法,他们一定会动。
🔍以案说法|真实发生于尧都区北城法庭(2023晋1002民初17XX号)
张某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李某向张某借款12万元,借条约定2021年12月还清,张某2022年3月、8月两次微信催款,李某回复“下月发工资就还”;2023年1月张某起诉,李某抗辩“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审理认为:李某2022年8月的微信回复构成“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驳回其抗辩,最终判决李某本息全额偿还,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一句“我尽快还”,就是法律上的“认账”,比签字还管用。
⚖️法条链接(原汁原味,不缩写不翻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律师总结(掏心窝子的话)
在尧都区办案子这些年,我越来越明白:
“老赖”不怕你生气,怕你专业;
不怕你哭诉,怕你手里有转账截图、有带时间戳的微信、有法院盖章的保全裁定;
更不怕你起诉,怕你从立案、保全、开庭到执行,每一步都踩在法律节拍上——不抢、不漏、不软。
王大姐最后拿到了钱,不是靠堵门,是靠她在我的指导下,2023年10月12日提交保全,10月15日冻结老梁微信商户号,11月开庭时,老梁当庭签了调解协议,一周内付清本金加利息共10.2万元。
所以啊,别再说“打官司没用”。
真正没用的,是只有一腔怒火,却不懂把情绪换成证据、把抱怨变成动作、把“他不讲理”变成“法院判他必须还”。
你在尧都,我在尧都。
有借条,有转账,别怕——
那笔钱,它本来就是你的,只是暂时,迷了路。
(本文系临汾市尧都区法律服务工作者 李建国 原创手记|2024年夏·鼓楼西街法律服务站灯下)
注:文中“梁老赖”为化名,案例要素均脱敏处理,符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及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如遇类似纠纷,建议携带原始证据至尧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仓颉路2号)或拨打12348热线预约面谈。
梁老赖借钱不还?起诉前这三步没走稳,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好,我是老李,在尧都区法院门口的法律服务站干了十二年,帮过上千个街坊邻居打过欠款官司,今天不讲大道理,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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