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怎么办?催收无效后,下一步该怎么做?
朋友张口借五千,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微信已读不回,电话拉黑,人影不见?更气人的是,对方朋友圈照常更新——旅游、聚餐、换新手机,就是不提还钱的事,你说气不气?这时候你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遇...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
想离婚,查了一堆攻略,填了表、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兴冲冲赶到民政局,结果工作人员抬头问一句:“你们有离婚协议书吗?写清楚孩子归谁、房子怎么分、抚养费每月多少、什么时候付?还有,有没有债务约定?……”
你一愣:啊?这也要写?不是签个字就行?
旁边一对夫妻,男方掏出手机念自己写的“孩子归我,她每月看两次”,女方当场红了眼眶:“上次探视他锁门不让我进,这算哪门子协议?”——登记员轻轻合上窗口:“对不起,协议不合法、不明确,今天办不了。”
别急,这不是你笨,也不是民政局故意为难人,而是——离婚,从来不是“结束婚姻关系”这一件事,而是一整套权利义务的重新切割。
我就用一杯咖啡的时间,把“离婚怎么申请”这件事,掰开、揉碎、说透,不绕弯,不卖关子,只讲真问题、真路径、真避坑点。

✅ 一、先划重点:离婚只有两条法定路径,选错=白跑十趟
1️⃣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双方自愿+已签书面离婚协议+冷静期满30天后共同到场申领《离婚证》。
⚠️ 注意:不是“当天能拿证”,而是“至少31天起跳”——第1天提交申请→30天冷静期→第31天起30日内双方必须一起再去一次,缺一人,自动撤回!
2️⃣诉讼离婚(去法院):一方不愿离、对财产/抚养权争执大、协议写不拢、甚至对方失联/拒收传票……这时,只能起诉,法院判离与否,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分居满两年、家暴、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法定情形)。
📌 关键区别一句话:
民政局不管“公不公平”,只认“双方签字+协议完备”;
法院不管“你想不想离”,只审“该不该判离+怎么分才合法合理”。
📝 二、材料清单≠复印店任务,每一份都藏着“法律伏笔”
很多人以为:带齐三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填张表=万事大吉,错,真正卡人的,永远是那纸《离婚协议书》——它不是模板下载就能用的“填空题”,而是一份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民事合同。
常见致命漏洞👇
🔸 写“孩子归我,她随时来看” → ❌ “随时”无时间、地点、方式,执行不能,法院可认定无效;
🔸 写“房子归男方,女方搬走” → ❌ 没写过户时限、税费承担、装修补偿?将来他拖十年不过户,你手握协议也难强执;
🔸 写“无共同债务” → ❌ 若他私下借了百万网贷,你没签字、不知情、没用于家庭生活,协议里不明确“各自名下债务各自承担”,你可能莫名背债!
💡 真正专业的协议,会像老裁缝量体:
→ 孩子抚养费精确到“每月5日前支付至指定账户,逾期按日0.05%计违约金”;
→ 房产分割注明“男方须于领取离婚证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过户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 债务条款加一句:“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如有单方所负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个人债务。”
——这不是较真,是给你未来五年、十年的生活,提前钉下一根安全桩。
⚖️ 以案说法|去年冬天的真实案子
杭州王女士和丈夫协议离婚,协议写:“婚后购入的滨江区某小区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配合过户。”
离婚证到手后,男方突然反悔,说“当时被逼签字”“房子市值涨了200万,要重新谈”。
王女士起诉要求过户,法院怎么判?
✅ 支持!理由很硬气:
① 协议系双方自愿签署,无证据证明欺诈、胁迫;
② 协议中已明确房产地址、权属状态、过户义务,具备可履行性;
③ 民政局已依此协议发放离婚证,协议即生效。
但——法官当庭补了一句:“如果协议里只写‘房子给她’,没写‘男方配合过户’‘多久内完成’,这个案子,就得发回重审,甚至可能驳回诉求。”
你看,一字之差,差的是时间、是律师费、是再打一场官司的心力。
📚 法条链接|不是摆样子,是给你锚定底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但若已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提示:协议中务必写清“债务归属”,否则“共债共签”原则下,你可能为他瞒着你借的钱还半辈子。
👨⚖️ 律师总结|说点掏心窝的话
做家事律师这些年,我见过太多人把离婚当成“手续”来办,结果手续办完了,麻烦才刚开始。
有人因协议太模糊,三年还在为孩子寒暑假探视时间打官司;
有人因没约定房贷断供责任,离婚后征信被拉黑;
更有人,离婚证揣兜里还没暖热,就接到催债电话……
请一定记住这三句话:
🔹“愿意离”不等于“能顺利离”,程序合规+内容扎实,缺一不可;
🔹民政局不是盖章机器,它是法律落地的第一道安检门;
🔹一份经得起推敲的离婚协议,不是防对方,而是护住你自己往后的人生节奏。
如果你正站在那个民政局门口,手里攥着一张没写完的协议,心里发慌——
别硬扛,也别随便抄个网上的模板。
花半天时间,理清孩子、房子、钱、债四件事;
必要时,让专业的人帮你把把关。
毕竟,离婚不是终点,而是你重启生活的起点。
而真正的自由,从一份字字清晰、句句落地的协议开始。
——写于一个帮当事人取回离婚证后的傍晚
窗台绿萝新抽了两片嫩叶,像某种温柔的提醒:
断得清,才能立得住;理得明,才走得远。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 想离婚,查了一堆攻略,填了表、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兴冲冲赶到民政局,结果工作人员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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