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丢了怎么补?别慌,这份救命指南专治焦虑和迷茫!
你有没有过这种瞬间——翻箱倒柜找毕业证,准备考公、落户、评职称,结果发现它不翼而飞?那一刻,心直接掉进冰窟窿,身份证可以补办,学位证还能重发吗?会不会影响未来求职升职?别急,今天我就以一个从业十几年的...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急用钱,信誓旦旦说“周转一下就还”,你出于信任把钱借出去,结果对方音讯全无;后来一查才发现,人家早就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个实打实的“老赖”,更气人的是,借钱时他一句不提,装得比谁都诚恳,这哪是借钱?这分明是精心设计的情感诈骗加法律欺诈!
我们常说“救急不救穷”,但现实里,很多人就是被这份“信任”绊倒的,尤其在熟人社会中,大家碍于情面,很少会去查对方的信用状况,可问题就出在这儿:有些人正是利用了这份善意,打着“临时周转”的幌子,实则早有预谋地隐瞒自己的老赖身份,借完钱转身消失,连句招呼都不打。

这种行为,表面上看是民间借贷纠纷,实际上已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它不是简单的“还不起”,而是“根本就没打算还”,更恶劣的是,通过虚构身份、隐瞒失信记录,诱导他人出借款项,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欺骗性质的民事欺诈,严重时甚至可能构成诈骗罪。
我们得清醒一点:借钱可以讲情分,但法律只讲证据和事实,如果你明知自己已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还到处以个人名义借款,且无实际还款能力与意愿,这就不是“经济困难”,而是“恶意逃债”。
以案说法:
2022年,杭州的张先生借给同事李某8万元用于“孩子留学费用”,李某当时言辞恳切,还写了借条,承诺半年内归还,可到期后迟迟不还,张先生催讨无果,最终起诉至法院,执行阶段却发现,李某早在借款前一年就被多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更关键的是,法院调查发现,李某在向张先生借款时,刻意隐瞒了其已被列入“老赖”名单的事实,并继续使用正常社交形象获取信任,法院不仅判决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还因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涉嫌构成诈骗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个案子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隐瞒老赖身份借款,不再是单纯的民事债务问题,而可能升级为刑事追责。
法条链接:
特别提醒: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已丧失信用资质(如被列为失信人),仍虚构还款能力、隐瞒真实财务状况,诱使他人出借,完全符合“隐瞒真相+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构成要件。
律师总结:
作为执业多年的民商事律师,我见过太多因“轻信”而血本无归的案例,我想郑重提醒每一位普通人:
借钱之前,查一查对方的信用记录,真的不是斤斤计较,而是对自己负责。
天眼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征信报告……这些工具花不了几分钟,却能帮你避开一场可能持续多年的法律拉锯战。
同时也要警告那些心存侥幸的“老赖”:法律不会因为你换了个称呼、换了种话术就网开一面,今天的隐瞒,明天可能就是刑事案底。
真正的诚信,不是嘴上说得漂亮,而是在负债时敢于直面,而不是靠欺骗延续谎言。
借钱不还已属不该,若再以老赖之身行欺诈之事,终将被法律钉在耻辱柱上。
法律保护的是善意,但从不纵容恶意。
借了钱却隐瞒老赖身份?这种套路贷式借款,法律绝不姑息!,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急用钱,信誓旦旦说“周转一下就还”,你出于信任把钱借出去,结果对方音讯全无;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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