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当老赖?别以为能躲一辈子,这三招教你合法追回血汗钱!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朋友急用钱,你二话不说转过去几万块;亲戚张口借钱,你抹不开面子答应了;同事临时周转,你心一软就掏了腰包……可到了该还钱的日子,对方却开始玩“失踪”——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傻...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两万,说三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就是两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连人影都找不着?这时候你心里肯定嘀咕:“这不就是老赖吗!”
但别急,咱们在深圳这座讲规则、重法治的城市里,“老赖”这个词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喊出口的,它背后其实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定义和认定流程,我就以一个资深律师的身份,跟你好好唠一唠: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真正构成深圳意义上的“老赖”?借钱不还,是不是就自动变成“老赖”了?

先说结论:不是所有“借钱不还”的人都叫“老赖”,但一旦被法院正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那麻烦可就大了。
很多人以为,“老赖”就是欠钱不还的人,但在法律上,这个称呼其实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俗称,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被正儿八经地称为“老赖”:
注意关键词:生效判决 + 拒不履行 + 法院强制执行。
举个例子:你借给朋友5万块,没打借条,也没起诉,他现在不还钱,你气得咬牙切齿,但这在法律上还不算“老赖”,因为你还没走完司法程序,债权还没被法院“盖章认证”。
但如果你已经起诉,法院判他还钱,他也收到了判决书,明明开着宝马、住着豪宅,却把工资转到亲戚账户、名下一套房都不挂自己名字——这时候,他就真成“老赖”了。
深圳作为全国法治建设的前沿城市,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非常完善,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果可不止是丢脸那么简单:
更狠的是,深圳法院还跟公安、税务、市场监管联动,搞“信用联惩”,你在南山开公司?不好意思,工商变更直接卡住,你想买新房?住建局系统一查,黑名单,暂停网签。
所以说,在深圳做“老赖”,代价太大了。
别慌,记住四个字:依法维权。
第一步:收集证据
借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录音……越全越好,没有借条?没关系,微信聊天里他说“月底一定还你两万”,也算证据。
第二步:协商或发律师函
有时候一封措辞严谨的律师函,比你天天打电话催还管用得多,很多人心虚,一看律师介入,立马就怂了。
第三步:起诉
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在深圳,小额诉讼一般3个月内审结,效率很高。
第四步: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对方还不还?马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会查他名下有没有房、车、存款,还能限制高消费。
走到这一步,如果他还躲,那就离“老赖”不远了。
去年我在龙岗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张先生借给同事李某8万元应急,写了借条,约定半年内还清,结果到期后,李某先是推说公司发薪延迟,后来干脆换了手机号,搬离原住处。
张先生起诉后,法院判决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可判决生效两个月,李某毫无动静,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李某名下无房无车,银行账户余额不足百元。
但蹊跷的是,执行法官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李某每周都在某高档健身房刷卡消费,支付宝频繁给女友转账数千元,还用他人名义租赁了一辆特斯拉。
法院认定其故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拘留15天,迫于压力,李某家属代为还款,案件才得以解决。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装穷”不管用,科技让“老赖”无处遁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补充说明)
即使负债累累,深圳也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但前提是诚实而不幸,想借破产逃债?行不通。
在深圳这座快节奏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的借贷往往带着情感温度,但请记住: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
真正的“老赖”,不是一时困难还不起的人,而是明明有钱却装穷、转移资产、无视法院判决的人,法律从不惩罚暂时的困境,但绝不容忍恶意的欺骗。
如果你正在遭遇借钱不还的困扰,请不要沉默,也不要暴力催收,拿起法律武器,一步步走程序,才是最有力、最体面的反击。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
借钱时看清人,还钱时守住理,法治社会,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本文由执业于深圳的资深律师亲笔撰写,只为守护每一个普通人的合法权益。
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在深圳,怎么才算真正的欠钱不还?,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两万,说三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就是两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连人影都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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