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冲红怎么操作?开错了还能补救吗?一文说清楚!
刚给客户开了张发票,结果发现金额写错了、税率选错了,或者对方公司名称打漏了一个字……心里“咯噔”一下,手心直冒汗——这可怎么办?重开发票会不会被税局盯上?还能不能“反悔”? 别慌,这个时候,“发票冲...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急用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影都见不着,你心里火大,想报警,警察却说:“这是民事借贷,去法院起诉吧。”可你总觉得不对劲:这哪是借,分明是骗!
那问题来了:老赖借钱不还,到底算欠钱不还的“老赖”,还是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

很多人以为,只要签了借条,就算对方不还钱,最多也就是“老赖”,法院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就完了,但现实没那么简单。
关键在于:借钱的时候,他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这两种情况,表面上都是“借款不还”,但C的行为更可能构成诈骗罪,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甚至压根没真实用途,纯粹是为了骗钱。
而A虽然赖账,但如果当初确实有还款意愿,只是后来经营失败或逃避责任,那大概率还是民事纠纷,走诉讼程序就行。
区分的关键不是“还不还”,而是“一开始就想不想还”。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特别典型。
当事人小林和同事张某关系不错,张某说自己老家拆迁,能低价买套房,转手就能赚差价,缺20万周转,让小林帮忙凑钱,并写了借条,约好半年还,还付利息。
小林东拼西凑借出20万,结果半年后,张某音讯全无,小林报警,警方最初也说是民事纠纷,但后来我们调取银行流水发现:张某收到钱当天,就把18万转进了某赌博平台,其余用于奢侈品消费,所谓“拆迁房”根本不存在。
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法院认定:张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使写了借条,也不影响其诈骗性质,最终判了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张借条,不能洗白一场骗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
行为人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仍大量骗取资金,或将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携款逃匿、隐匿财产逃避返还等行为,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换句话说,如果你发现对方:
那这已经不是“老赖”那么简单了,极有可能触碰刑事红线。
作为律师,我见过太多人因为“讲义气”“顾情面”吃了大亏,我想提醒大家几点:
最后说一句掏心窝的话:善良要有锋芒,信任也要有底线。当一个人从一开始就设计好了“不还”的剧本,那他拿走的就不只是钱,而是你对这个世界的信任。
遇到这种事,别忍,别怕,用法律把公道找回来。
本文由执业律师原创撰写,结合实务案例与法律分析,旨在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如遇类似情况,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切勿自行判断延误维权时机。
老赖借钱不还,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涉嫌诈骗?怎么分辨?,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急用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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