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换照片怎么操作?照片不合规定会被拒?一文讲清全流程!
咱们开车出门,最离不开的是啥?不是油门,也不是导航,而是——驾驶证,这本小红本子,既是身份的象征,也是法律赋予我们上路的权利凭证,可你有没有发现,有时候照镜子觉得自己帅了、美了,再看看驾驶证上的照片,...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嘴借了几万块,当初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月底一定还!”“放心,我还能跑?”结果呢?一个月拖成三个月,微信已读不回,电话永远关机,人影都见不着,你心里憋着火,越想越气,终于在某个路口把他堵住,拉住衣领质问,旁边几个兄弟一拥而上,三两下把人揍了一顿,可第二天,对方报警了,警察找上门来,说你涉嫌故意伤害。
这时候你懵了:他欠钱不还是事实啊,我还没告他呢,怎么反倒我成了犯罪嫌疑人?

别急,这事儿咱们得掰开揉碎了讲清楚——欠钱不还确实可恨,但动手打人,法律上叫“以暴制暴”,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把自己送进局子。
去年浙江有个案子特别典型,老李借给邻居老王5万元做生意,说好半年归还,结果两年过去了,老王房子翻新了、车也换了,就是钱一分没还,老李多次催讨无果,一气之下纠集三个亲戚,在老王家门口蹲点,等他下班直接围住,一边骂一边推搡,最后有人动了手,导致老王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事后老王报警,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虽然老李拿出借条、聊天记录证明债权真实存在,法院也认定老王确实欠钱不还,属于“老赖”行为,但法官明确指出:民事债务纠纷不能成为实施暴力的正当理由。
老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还得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万元,原本是受害者,最后不仅钱没要回来,还赔进去一大笔,名声也臭了。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地方在于——你以为自己在讨公道,其实已经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使对方有过错(比如欠钱不还),也不能成为你违法的理由。
再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换句话说——你打人那一刻,你就从“债权人”变成了“违法者”。
即便对方是老赖,即便他道德败坏,法律依然保护他的人身安全权利,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列入失信名单,但你不能替天行道。
作为处理过上百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律师,我想告诉你一句掏心窝子的话:真正厉害的人,不是靠拳头赢,而是靠证据和程序赢。
面对老赖,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但千万别让愤怒冲昏头脑,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更不鼓励用暴力唤醒正义。
你现在忍下的那一口气,未来会通过判决书、执行令、失信名单,一分不少地还回来,而那些逞一时之快的拳头,换来的可能是铁窗、赔偿和一生抹不去的案底。
请冷静一点,体面一点,用法律当武器,而不是拳头。
你要的不是出一口气,而是把钱拿回来,清清爽爽地翻篇。
这才是成年人解决问题的方式。
老赖借钱不还被围殴,债主反被告?暴力讨债到底划不划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嘴借了几万块,当初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月底一定还!”“放心,我还能跑?”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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