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异议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申请复核。当事人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自收到相关文书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原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等进行审查,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核结论。
二是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若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的意见,阐明理由和依据,由法庭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法庭会结合全案证据,对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审查判断。
三是向相关部门反映。当事人也可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事故处理进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会根据反映内容展开调查,若发现处理存在问题,会责令重新调查、认定。
二、对书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申请复核。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规定则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核结论。
第二,向提出异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责任的划分意见。法院会结合全案的证据材料,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若有足够证据证明认定书存在错误,法院可不采纳该认定书,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重新作出划分。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当事人要及时收集和保留与事故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三、对书有异议有哪些救济途径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有以下两种救济途径:
一是申请复核。当事人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二是在诉讼中提出异议。若当事人在事故赔偿诉讼阶段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的意见和理由,法院会对其进行审查。若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该责任认定,法院可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划分责任,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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