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怎么开?材料不全、异地办理、房东不配合怎么办?
说到“居住证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还不简单?让居委会开个条就行。”可真到要用的时候才发现,事情远没这么轻松,租房的拿不到房东配合,人在外地回不去老家,社区说要本人来办……各种卡点让人焦头烂额,更...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糟心事?辛辛苦苦借出去的钱,对方拖着不还,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影都见不着,结果刚准备走法律程序,突然听说——“他走了”,人没了,债就一笔勾销了吗?咱们借出去的血汗钱,难道就这么打水漂了?
别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把这事儿给你捋清楚。

首先得明确一点:人死,不代表债灭。
虽然欠钱的是那个人,但他留下的遗产,就是我们追偿的突破口,说白了,只要他有遗产,哪怕人不在了,他的“债”也会跟着遗产“转个弯”继续存在。
举个例子,老王借给老李10万块,打了借条,约定一年还清,结果老李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和一辆车,这时候,老王不能直接冲去把车开走,也不能拿钥匙去住人家房子,但!如果老李的继承人——比如他儿子小李,继承了这套房或那辆车,那这笔债务就得在遗产范围内“优先处理”。
换句话说: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但如果他们选择拿遗产,就必须先还债。
这就是法律上的“限定继承”原则——你拿多少遗产,就还多少钱的债,超出部分不用管,但如果你一分不拿,也一分不用还。
所以关键问题来了:
👉 你怎么知道他有没有遗产?
👉 继承人是谁?他们打算继承吗?
👉 借条还在吗?转账记录齐吗?
这些,才是你接下来要死磕的重点。
2021年,浙江温州有个案子特别典型,张阿姨借给邻居陈某8万元应急,写了借条,还录了音,结果陈某突发心梗去世,家属办完丧事后,悄无声息地把名下唯一房产过户给了儿子。
张阿姨得知后立刻起诉,法院查实:该房产属于陈某遗产,其子已实际继承,最终判决:陈某儿子在继承房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张阿姨8万元本金及利息。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
即使债务人去世,只要证据齐全、动作够快,照样能追回欠款,怕的不是人走,怕的是你沉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简单翻译:
你继承多少,就得还多少债,不想还?行,那就别继承,但一旦拿了,法律就认你是“接盘侠”。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这条是基础,哪怕人走了,当初的借款合同依然有效,债权不会自动消失。
老赖死了,不是终点,而是另一个起点。
你要做的,不是唉声叹气,而是立刻行动:
✅ 找出所有证据——借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一个都不能少;
✅ 查清对方是否有遗产——房产、存款、车辆、股权都得摸底;
✅ 确定继承人是谁——配偶、子女、父母都有可能;
✅ 在诉讼时效内(一般三年)尽快起诉,要求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越早出手,越有机会把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
人会走,情会淡,但白纸黑字的债,只要遗产在,就有希望追回来。
别放弃,你的每一分坚持,都是对自己权益最硬的守护。
老赖借钱不还死了,钱还能要回来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糟心事?辛辛苦苦借出去的钱,对方拖着不还,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影都见不着,结果刚准备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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