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离婚怎么判
一、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离婚怎么判
离婚时涉及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的判决,法院通常根据子女权益和父母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可予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院也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比如经济收入、居住条件、背景等,以保障子女能在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实践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方抚养一个或两个子女,另一方抚养其余子女,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将三个子女都判给一方抚养。
二、两个孩子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判
法院判决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若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
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例如一方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且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和教育,会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
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若两个孩子都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单独询问他们的意见。
实践中,法院也可能判决父母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这样既保障双方的抚养权,也能减少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不过这并非绝对,若一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家暴、吸毒等,法院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给另一方。
三、两人同意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两人同意离婚,通过的方式办理需要经过冷静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如果双方通过,则不存在冷静期的限制。双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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