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借出去的共同钱怎么办

普法百科6小时前1

一、夫妻离婚借出去的共同钱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对于借出去的共同财产,即夫妻共同债权,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确定债权是否为夫妻共同债权。若该债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出借,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形成,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权。

其次,双方可协商债权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就债权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比如约定一方取得全部债权,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或者按一定比例分割债权,由双方分别向债务人主张。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根据债权的具体情况,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债权涉及案外第三人,法院可能会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债权问题,先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其他事项。

无论最终债权如何分割,都应及时通知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样能确保债权分割后,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夫妻离婚支付到什么时候

夫妻离婚后,费一般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这是因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此外,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因残疾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即便超过十八周岁,父母也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总之,抚养费支付期限通常以子女成年为界限,但要结合子女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三、夫妻双方离婚后如何归属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属需根据不同情况判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存在以下情形,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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