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款离婚可以分多少
一、女方有款离婚可以分多少
女方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具体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若双方有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按协议约定分割财产。若无协议,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确定财产分割比例时,会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经济收入、家务劳动等;若一方存在过错,如、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
此外,若有,需共同承担。对于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所以,仅知道女方起诉离婚,无法明确其能分得多少财产,需结合具体财产状况、双方实际情况等综合判断。
二、民法典离婚新规定
民法典关于离婚有如下新规定:
1.增设离婚冷静期: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明确判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完善制度: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作为可以适用的情形,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范围,为无过错方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4.加强对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诉讼超过么收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收取标准如下:
-若无财产分割请求,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时,若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无需另行交纳费用;若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按照0.5%交纳。
比如,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法院通常收取300元诉讼费;若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为50万元,其中20万元无需额外收费,超出的30万元按照0.5%交纳,即1500元,加上基础费用,总共需缴纳1800元左右。
此外,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各自分担的比例。部分地区可能会因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政策不同,在收费标准上存在细微差异。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建议向当地法院咨询具体的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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