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能分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孩子能分财产吗
夫妻离婚时,孩子一般不能分财产。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其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只有夫妻双方有权参与分割。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家庭财产中包含孩子的个人财产,比如孩子通过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孩子,离婚时应归孩子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与孩子,法律也是允许的。这种情况下,孩子可以获得财产,但本质上这并非是孩子参与,而是夫妻对自己财产的处分。
综上所述,通常孩子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在存在孩子个人财产或夫妻协商赠与的情况下,孩子可能获得财产。
二、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咋办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
当事人要到有管辖权的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准备好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权等)及事实与理由(阐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
证据方面,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比如,若存在或与他人情况,可收集相关照片、视频、证言;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要有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处理记录或戒毒所证明;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要有分居协议、等。
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离,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再次起诉。
三、夫妻都在国外怎么办理离婚
夫妻都在国外办理离婚,分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若双方,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可回国向原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需携带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等材料。
若无法回国,可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需经所在国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若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可向国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原结婚登记地法院、被告原所在地法院等。在国外一方需向法院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
另外,部分国家承认通过司法程序在当地办理的离婚判决,若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也可在当地办理离婚,但可能要根据中国法律进行相应的审查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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