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外地可以办离婚吗
一、双方在外地可以办离婚吗
双方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离婚,需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相关法律,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所以,若在外地,通常无法办理协议离婚,需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诉讼离婚方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在外地且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被告在该地有经常居住地,是可以在外地通过向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办理离婚的。
综上,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外地办理,而诉讼离婚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能在外地进行。
二、双方自愿离婚需要起诉吗
双方自愿离婚一般不需要起诉。自愿离婚若要解除婚姻关系,可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的流程,双方需先签订书面,协议内容应涵盖自愿离婚的意愿表达,以及对、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有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只有在双方对离婚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或一方不愿通过协议离婚时,才需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除婚姻关系。
三、双方同意离婚有冷静期吗
双方同意离婚属于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有冷静期。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即便双方都同意离婚,也需经历这一法定的冷静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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