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取不出来怎么办?一文说透所有关键细节
咱们平时交的工资条上,总有一栏叫“住房公积金”——看起来不多,但积少成多,十年八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问题是,很多人压根不知道这笔钱到底该怎么用、什么时候能取、取的时候要准备啥材料……更别提遇到...
咱们生活中谁还没借过钱、也没被人借过钱呢?亲戚周转、朋友救急、同事应急……张口闭口“等发工资就还”,结果一等就是半年、一年,电话不接,消息已读不回,这时候你心里火大,脱口而出:“这人真是老赖!”
可问题是——借钱不还,真的就能直接叫“老赖”吗?
今天咱不讲法条堆砌,也不整那些冷冰冰的术语,就用大白话,掰开揉碎了说清楚:什么情况下才算真正的“老赖”?你该怎么应对?又有哪些坑千万别踩?

首先得澄清一个误区:“老赖”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喊的称呼。
在法律上,它对应的正式身份是“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说,只有法院判决你还钱,你也拒不履行,法院把你列入“失信名单”之后,你才真正算得上是法律意义上的“老赖”。
举个例子:
老王借了你5万块,写了借条,说好年底还,结果年底到了,他玩失踪,这时候你能说他是老赖吗?
不能!因为还没走法律程序,没判决,也没执行,他只是“欠钱不还的人”,但还不是“老赖”。
只有你去法院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他有房有车却不还钱,或者故意转移财产,这时候法院才会把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上征信黑名单——这才叫“老赖”。
所以啊,别动不动就给人贴标签,否则万一人家真去法院告你侵犯名誉权,你可能还得赔钱。
想让一个人真正背上“老赖”的帽子,得走完这几步:
走到第5步,这个人头上才算真正戴上了“老赖”的帽子。
记住一句话:欠钱不还只是道德问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才是法律问题。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特别典型。
李女士借给前同事6万元应急,当时微信说了“下月发年终奖就还”,她也通过支付宝转了账,结果半年过去,对方不仅不还,还把她拉黑。
她来找我的时候情绪很低落,说:“我都跟别人说他是老赖了,可他朋友圈还在晒旅游,气死我了。”
我们梳理了一下证据:
这些足够构成借贷关系,于是我们起诉到法院,对方没出庭,法院缺席判决支持李女士诉求。
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不还,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到他名下有一辆轿车,价值约10万,执行法官约谈后,他终于慌了,主动联系还款,并请求不要上“失信名单”。
李女士拿回本金加利息共8万多(含逾期利息),对方也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三个月。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证据+法律程序=真正的威慑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回到最初的问题:借钱不还能算老赖吗?
答案很明确:不能轻易下结论,必须经过法院判决和执行程序才能认定。
但更重要的是——
当你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别光在朋友圈吐槽,更别靠骂人解气。
你要做的是:
✅ 保留所有证据
✅ 及时沟通催收
✅ 必要时果断起诉
✅ 利用法律手段施压
现在的社会,信用越来越值钱,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买不了高铁票、贷不了款、孩子上学都受影响,很多人不是没钱,而是看你有没有动真格。
别怕打官司,有时候一张传票,比十次催债电话都管用。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
善良要有锋芒,信任要有底线。
该还的钱,一分都不能少;该走的路,一步都不能绕。
——你的法律顾问,一直在你身边。
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别急,先搞清这3个关键点再说!,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生活中谁还没借过钱、也没被人借过钱呢?亲戚周转、朋友救急、同事应急……张口闭口“等发工资就还”,结果一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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