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递交材料后要等多久
一、离婚递交材料后要等多久
离婚递交材料后等待的时间因离婚方式而异。
若为协议离婚,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后,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若是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通常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在立案后会根据排期确定开庭时间,一般立案后1至2个月左右开庭。若第一次法院未判离,需等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此外,案件复杂程度、法院案件数量等因素也会影响实际等待时间。若想了解具体进度,可联系受理案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询问。
二、可以吗
分割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对的真实意思表示,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和公信力。经过公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直接采信。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公证,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财产证明、财产分割协议书等,然后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机构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有关情况,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将出具公证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不以公证为要件。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在办理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离婚都同意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都同意,若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在冷静期内均未反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选择诉讼离婚,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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