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提取公积金?手续卡住了怎么办?
说到公积金,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买房才用得上”,其实啊,它远不止这么简单,租房、装修、大病医疗、退休、甚至离职返乡……这些生活里的大事小情,都可能让你和公积金打上交道,可问题是——明明缴了这么多年,真要...
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最后干脆拉黑消失?这时候你心里火大,第一反应可能是:“这人是不是成老赖了?”
但说实话,“老赖”这个词听着挺解气,可法律上可不是随便贴的标签,今天咱们就坐下来好好聊聊:借钱不还,到底算不算老赖?什么时候才会真正变成“失信被执行人”?又有哪些法律手段能帮你把钱要回来?

首先得澄清一个误区:“老赖”不是民间说法里的道德评判,而是有明确法律定义的身份——叫“失信被执行人”。
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在法院判决他该还钱,但他拒不履行,而且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名单”之后,才能正式被称为“老赖”。
举个简单的例子:
你借给小王3万块,没打借条,也没起诉,哪怕他现在开着宝马吃火锅,你也只能说他“不讲信用”,但不能说他是“老赖”。
但如果你已经去法院告了他,法院判他还钱,他也收到了执行通知书,还是装死不还,甚至转移财产、玩失踪——这时候,法院就可以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高铁、不能贷款……这才是真正的“老赖”。
光是“借钱不还”四个字,还不足以构成“老赖”,关键看有没有经过司法程序,有没有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很多人以为,只要不还钱,立马就能上征信、进黑名单,其实没那么简单,整个过程通常要走完这三步:
协商失败 → 起诉立案
先友好沟通,实在不行就收集证据(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录音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 → 进入执行阶段
如果你赢了官司,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还款,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拒不履行 → 纳入失信名单
法院查实对方有财产却故意不还,或恶意逃避执行,才会依法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
换句话说:没有判决,就没有老赖。
很多人口中的“老赖”,其实只是“欠钱的人”,还没走到法律那一步。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特别典型。
当事人李姐借给邻居5万元做小生意,对方写了借条,约定一年还清,结果到期后,邻居各种推脱,后来干脆搬走换了号码。
李姐一开始也犹豫要不要打官司,觉得“都是熟人,撕破脸不好看”,但在我的建议下,她还是收集了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和两人之间的微信催款记录,提起了诉讼。
法院很快判决对方归还本金及利息,可判决生效两个月,那人还是没动静,于是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发现他在另一家银行有存款,直接划扣了部分款项,因他名下还有房产却拒不申报财产,最终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三个月后,他因为买不了高铁票、孩子上不了私立学校,主动联系李姐协商还款,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全额结清。
这个案子说明: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不去主张,权利就永远停留在纸面上,而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真正的“老赖”就会原形毕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这些法条不是摆设,是你维权的“武器库”,关键是要用起来。
借钱这件事,本质上是信任的交付,但当信任被辜负时,法律就是最后一道防线。
我想告诉你的是:
借钱不还,不一定马上是老赖,但你可以让他变成“可能成为老赖的人”——只要你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
不要因为怕麻烦、怕伤感情就选择沉默,及时保留证据、果断起诉、申请执行,才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维护。
善良要有锋芒,宽容也要有底线。
你不是计较那几千几万,而是守护那份“说了算数”的基本规则。
下次再有人问你:“他不还钱,是不是老赖?”
你可以淡定地回答:
“现在还不是,但我可以让法院告诉他,什么叫‘代价’。”
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最后干脆拉黑消失?这时候你心里火大...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