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多少才属于犯罪行为
一、欠钱多少才属于犯罪行为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欠钱属于民事纠纷,无论数额多少都不构成犯罪。但在特定情形下,即便欠款数额不大也可能涉及犯罪。 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
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就是半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不认识?你心里憋屈得慌,可又不知道该咋办,更气的是,对方明明开着车、吃着火锅,却死活不还钱,这时候你是不是特别想骂一句:“这人就是个老赖!”
但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才算“老赖”?光是不还钱就能给他贴上这个标签吗?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件事。

很多人以为,“老赖”就是日常生活中对欠钱不还的人的一种情绪化称呼,其实不然,在法律语境里,“老赖”有个正式的名字:失信被执行人。
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经过法院判决或裁定,确定他应该还钱,但他拒不履行,法院才能依法把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个时候,他才真正意义上成了大家口中的“老赖”。
所以关键点来了:
✅ 借钱不还是事实,但必须先走法律程序;
❌ 没打官司、没判决,哪怕对方再嚣张,也不能随便叫人家“老赖”。
举个例子:你借给同事3万块,写了借条,他也签字了,到期不还,你打电话催,他躲着不见,这时候你能做的第一步,不是骂他是老赖,而是收集证据、起诉到法院。
只有法院判了他还钱,他还不执行,你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才会考虑把他列为失信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要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注意第2条和第5条——“有能力还却不还”才是核心,如果对方真的失业破产、一贫如洗,法院也没法强逼他变出钱来,这种属于“执行不能”,不是“老赖”。
但如果你发现他名下有房有车、天天朋友圈晒旅游,却说自己“没钱”,那这就是典型的“装穷逃债”,完全符合列入黑名单的标准。
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不是贴个标签那么简单,国家联合惩戒机制会让他寸步难行:
更重要的是,这个记录是公开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能查到名字、身份证号(部分脱敏)、案由和执行标的,社会性死亡,真不是开玩笑。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李姐借给前同事20万做小生意,对方写了借条,约定一年内还清,结果到期后对方玩失踪,换了手机号,连工作单位都辞了。
李姐心灰意冷,差点放弃,但我建议她立即起诉,并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和借条原件,法院很快判决对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进入执行阶段后,我们向法院提供了线索:对方用家人账户收工程款,执行法官调查核实后,认定其故意隐匿财产,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不到三个月,对方主动联系李姐道歉,一次性还清本息,为啥?因为他要去海南谈项目,买不了机票,客户都嫌弃他“信用有问题”。
你看,有时候不是对方不怕你,而是他觉得你不会动真格的。你越冷静、越专业,越能让“老赖”慌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这些不是摆设,是实打实能用的武器。
借钱的本质,是信任;讨债的过程,是对人性的考验,但我们不能因为怕麻烦、怕伤感情,就任由自己的权益被践踏。
记住三句话: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讲情义的人,缺的是敢用法律守护情义的人。
下次再有人问你:“他不还钱,算不算老赖?”
你可以淡定地回答:
“现在不算,但我可以让法院判他算。”
这才是普通人最有力量的反击。
借钱不还怎么认定老赖?欠钱失联就拿他没辙了?,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就是半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不认识?你心里憋屈得慌,可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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