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如下:
1.需要一方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规定,此时的过错有以下几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必须是以上四种行为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对于那些一夜情、嫖娼、通奸、偶尔家暴、偶然虐待的行为,是不满足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的。
2.一方因上述行为遭受损害。此时必须有证据证明遭受的损害是因上述四种行为,且达到一定的精神损害。公平法务提醒您,没有证据证明遭受精神损害,只有口述的,不满足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3.必须双方离婚,不离婚的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二、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三、离婚赔偿怎么给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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