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别以为躲得掉,一通电话就能让你进局子!
朋友张口借钱,说得比唱得好听,承诺三个月就还,结果转头就像人间蒸发,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连面都见不着,更气人的是,对方日子过得风生水起,车照开、饭照吃,就是不还你那点血汗钱,你说气不气?很多人这时候只...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五千块,说是周转一个月就还,结果三个月过去微信不回、电话拉黑,见面装没看见?更气人的是,人家日子照常过,新手机刚换、朋友圈旅游打卡不断,就是不提还钱的事,你心里憋屈吧?可又怕撕破脸,只好忍着,但你知道吗?这种“借钱不还还活得挺滋润”的人,真以为自己能一直逍遥法外吗?
今天我就跟你掏心窝子聊聊:那些宁愿当“老赖”也不还钱的人,到底在打什么算盘?他们真的赢了吗?而你作为出借人,除了干瞪眼,还能做点啥?

先说一个现实:很多人借钱时不签借条,转账用红包、现金交付,事后连证据都拿不出来,对方一看,“哟,你告我?你有啥证据?”于是理直气壮地赖账,可你要知道,法律从来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不追,不代表他不用还;你不出手,不代表他没有代价。
很多“老赖”不是没钱,而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你的犹豫心理在赌,他们赌你碍于情面不会起诉,赌你觉得打官司麻烦费时间,赌法院执行难所以不怕,可问题是——现在的司法体系,早就不是当年那个“打赢官司也拿不到钱”的时代了。
现在法院一旦判决生效,被执行人就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黑名单”,后果是什么?坐不了高铁、飞机,不能住星级酒店,孩子读私立学校受限,甚至支付宝、微信都被冻结,你以为他潇洒旅游?那可能是去亲戚名下账户消费,自己却寸步难行,更狠的是,法院可以查他名下的所有银行流水、房产、车辆、保险、理财……哪怕他把钱转给老婆、孩子,只要能证明是恶意转移财产,照样追回来!
而且别忘了,民间借贷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年利率不超过LPR四倍的部分,法院都支持,也就是说,你不光能把本金要回来,还能依法主张利息,拖得越久,他欠得越多,这不是吓唬人,这是实打实的法律武器。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李女士借给闺蜜3万元应急,当时微信说“下个月发年终奖就还”,结果一拖就是三年,期间对方换了工作、买了车,朋友圈天天晒生活,就是对还钱闭口不谈,李女士几次催讨,对方开始装失忆,后来干脆说“谁借你钱了?有证据吗?”
李女士找到我时几乎绝望,但我让她翻聊天记录、找转账凭证——还好,当初是银行转账,备注写了“借款”,聊天记录里也有明确提到“这三万我一定还”,证据齐了,我们立刻起诉。
法院开庭后,对方突然慌了,主动联系李女士要求调解,为什么?因为她刚申请了一笔房贷,银行查征信发现她涉诉,直接暂停审批,她急了,立马还清本金加利息,还额外补偿两千块“道歉费”。
你看,不是她不想还,而是她终于意识到:赖账的成本,远高于还钱本身。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即便没有书面借条,只要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借贷合意,法院也可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我知道,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怕伤感情、怕麻烦、怕赢了也拿不到钱,但我想告诉你:法律从不鼓励忍让,它保护的是敢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人。
当你决定借钱出去那一刻,你是出于信任;但当对方选择赖账那一刻,这份信任就已经被辜负,你不需要做咄咄逼人的讨债人,但你必须做一个清醒的债权人。
记住这几件事:
这个世界,不怕有人坏,怕的是好人因为心软,放弃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正义。
你不是在逼人还钱,你是在守护规则,而规则,才是社会运转的底线。
下次再遇到那种“借钱不还还活得挺嗨”的老赖——别怕,拿起法律,让他知道:你可以宽容,但绝不容忍。
借钱不还宁愿当老赖?你以为躲得掉,其实代价比你想的重十倍!,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五千块,说是周转一个月就还,结果三个月过去微信不回、电话拉黑,见面装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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