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不愿意离,怎么才能离

普法百科21小时前3

  一、离婚对方不愿意离,怎么才能离

  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起诉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书。

  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起诉流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公平法务提醒您,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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