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的房产如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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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制执行后的房产如何过户

强制执行后的房产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取得执行裁定书:法院完成房产强制执行程序后,会出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用以证明房产的所有权已通过法律手段转移给申请执行人。

2.准备过户材料:申请执行人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等相关材料。

3.提交过户申请:申请执行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房产过户申请表,提交过户申请。

4.审核与缴费: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申请执行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相费,如契税、等。

5.完成过户登记:缴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到申请执行人名下,核发新的房产证。

在整个过户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要积极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按要求提供材料和缴纳费用。如有疑问,可向法院执行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二、强制执行后给钱了怎么结案

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给钱,案件结案方式如下:

1.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申请执行人确认已收到全部执行款项,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表示执行目的已达成,申请终结执行程序。申请中需写明案件相关信息、执行款项已全部收到的情况。

2.法院依职权结案:即使申请执行人未主动申请,法院在核实被执行人已足额支付执行款,执行目的实现后,会按规定程序结案。法院会制作结案通知书,载明案件执行情况、执行款项支付情况等内容,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3.归档与信息更新:结案后,法院会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同时,会在相关执行信息系统中更新案件状态为已结案,消除被执行人在执行系统中的未履行记录。

需注意,不同法院在具体操作流程上可能存在差异。当事人可与执行法院沟通,了解详细要求并按指引完成结案手续。

三、强制执行会没收唯一房产吗

强制执行中,唯一房产有可能被没收。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唯一房产也可被执行。

其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比如被执行人的成年子女名下有房产,能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需求,此时其唯一房产可能被执行。

其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这种情况下,即便只剩唯一房产,也可执行。

其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在保障了被执行人一定时间居住权益后,法院可对唯一房产进行拍卖等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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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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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后的房产如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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