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去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去法院申请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二、去法院申请离婚需要多少钱
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离婚诉讼开庭后可以撤诉吗
离婚诉讼开庭后可以撤诉。公平法务提醒您,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