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一、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
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1.夫妻协商一致,支付一方愿意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2.对方存在吸毒、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可能以后会挥霍财产或产生重大债务的;
3.支付抚养费一方涉及刑事案件,在逃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
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不交抚养费的解决方式是与对方协商;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是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公平法务提醒您,法律上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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