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到底该怎么休?休不了算不算白干?这些坑你一定要避开!
说到年假,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哎呀,等年底再说吧。”可等到年底一瞅——假期没休成,公司说“过期作废”,心里顿时五味杂陈:我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连个假都休不上?这合理吗?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把年假这件事...
眼瞅着一年快过去了,手里的年假还躺在账户里睡大觉;想请假,领导一句“项目正忙”就给打发了;更离谱的是,年底一问hr,被告知“过期作废”——这合理吗?合法吗?你的年假,真的由公司说了算吗?
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年假到底该怎么休?谁说了算?休不了怎么办?

先说结论:年假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不是公司赏你的福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只要你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包括在不同单位累计),就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是:
注意啊,这里说的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不是非得在一家公司干满一年,哪怕你是跳槽来的,只要之前的工作经历加起来够一年,新单位也得给你年假。
那问题来了:年假到底谁说了算?是你自己定时间,还是公司拍板?
答案是:单位有统筹安排权,但不能剥夺你的休假权利。
也就是说,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你哪个月休、分几次休,比如旺季不让休、年底集中调休,这些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须让你休完!
重点来了:如果公司既不安排你休,又不给你补偿,这就违法了!
法律规定,如果你当年应休未休的年假,单位必须按你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实际额外再付200%),这个钱,可不是年终奖那种“可给可不给”,而是白纸黑字的法定补偿。
那有人说:“我想啥时候休就啥时候休,直接发个微信说‘我下周开始休假’行不行?”
不行!年假虽然是你的权利,但也不能“任性休”,你得提前跟公司沟通,按照公司流程申请,否则可能被算旷工,毕竟企业也要正常运转,突然走人影响项目进度,责任你也得担。
还有一种常见套路:公司制度写“年假当年有效,过期清零”,听着挺正规,其实是无效条款!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年假一般应在当年度内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绝不允许直接作废,你没休成,要么补休,要么给钱,二选一,公司没第三条路。
以案说法:
小李在某互联网公司工作三年,每年有5天年假,前两年公司都说“太忙”,让他延后休,结果一直没休成,第三年年初,HR通知他:“去年的年假已经清零了,系统自动扣除。”小李不服,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结果:公司败诉,裁决公司支付小李两年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共计日工资×2倍×10天,理由很明确:公司未主动安排休假,也未征得小李书面同意放弃休假,单方面“清零”违反法律规定。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员工不休年假,不等于放弃权利;公司不安排,就得掏钱买单。
法条链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律师总结:
年假不是“恩赐”,而是你用时间和劳动换来的法定权益,公司可以“安排”你什么时候休,但不能“拒绝”你休;你可以协商调整时间,但不必接受“过期作废”的霸王条款。
记住三个关键点:
别让辛苦攒下的假期,最后变成一张空头支票,该休就休,该要就拿——这才是对自己劳动最体面的尊重。
年假到底怎么休?休不了算不算违法?公司不批能强行休假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眼瞅着一年快过去了,手里的年假还躺在账户里睡大觉;想请假,领导一句“项目正忙”就给打发了;更离谱的是,年底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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