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都需要什么
一、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都需要什么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公平法务提醒您,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中无效条款有哪些
离婚协议中无效条款有:
1.约定离婚后不准结婚的无效;
2.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进行偿还,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的;
3.限制一方生育。
三、协议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都需要准备的证据如下:
1.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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