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多少钱

普法百科1天前2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多少钱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不需要费用,诉讼离婚的费用是: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

  二、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都需要什么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公平法务提醒您,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可以不用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平等达成的合法协议。其内容主要是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只要双方是自愿签订的,该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只是增加它在法律上的强制性。《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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