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条件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条件
女方起诉离婚要的条件有: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二、起诉离婚子女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公平法务提醒您,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三、离婚起诉后多久能离婚
离婚起诉后,如果一审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判决。是否判决离婚,要视法院是否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