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无财产法院会怎么执行
名下无财产法院会怎么执行
当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终结执行。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果经过法院调查确认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意味着本次执行行动暂时结束,但并不代表债务就此免除。
2.纳入“终本案件库”管理: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会被纳入“终本案件库”进行管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样确保了执行行动的透明度,也方便社会监督和后续的执行。
二、申请执行人能否再次申请
针对申请执行人能否在案件终结后再次申请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1.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就此丧失。
2.如果申请执行人在未来发现了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他完全有权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且这种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三、
何种情形会被纳入失信名单
公平法务提醒,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常是因为其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这些情形都表明被执行人在主观或客观上存在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因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是对其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