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后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无论房产属于何种类型,如仅属一方名下或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均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若房款仅源于一方,且仅体现单方姓名,其属个人财产无疑。 关于婚后购房归属问...
一、结婚前只写对方名字属于吗
关于婚前购买住房仅署有一方姓名是否作为共有财产的问题,需要依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首先,如果是在婚前购房并且已经还款完毕或者是以全额支付方式购置房产的话,那么这部分财物就被视为个人财产,并不包含在共同财产之中。
其次,如果某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合同中有提到是用其个人财产支付前期购房款并且在银行申请贷款的,而婚后的房屋还贷则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资金偿还的话,那么此类不动产只能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的名下,但这也意味着该不动产仍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结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若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的购房过程中以贷款方式购置房屋,理论上此种情况是完全可以将女方的姓名加入产权之中。
此类情况可以视为婚姻双方的赠予行为,所以相应的房产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夫妻共有财产。
在此过程中需特别关注的是,当贷款尚未清偿完毕之时,房地产管理部门通常会拒绝允许更改房产所有权人的姓名为包括女方在内的多名人士。
如果希望实现这类操作,便可考虑签署并对其进行,以便规避可能出现的赠予行为被撤回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对于那些由男方承担全额房款或者虽然含有父母资助,但上仅有男方个人姓名的情况,此时在房产证上增添女方姓名同样可视为赠予行为。
若是双方父母均有出资,那么房产的归属通常依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为了保证财产分配的明确性和公正性,我们建议将房产证上的姓名修改为按照所有,每位家庭成员分别拥有约定好的股权份额。
一、结婚前只写对方名字属于吗 关于婚前购买住房仅署有一方姓名是否作为共有财产的问题,需要依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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