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将房屋过户给一方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普法百科9小时前1

一、一方父母将房屋过户给一方子女属于吗

1.若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时明示此房产仅归子女私人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主张分割。

2.反之,若未作以上明确声明,则房产视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可当做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老家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面临家乡拆迁所得到的房产,其是否可以归类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这需要视诸多因素而定,包括被拆迁房产的属性、拆迁赔偿方案的详细规定以及财产取得的时间节点等等。

具体而言:关于被拆迁房产的属性问题:如果被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或者是由夫妻某一方父母自行拥有的财产,那么在拆迁之后所获得的房产或者相应的赔偿款项,很可能并不完全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举例来说,若被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某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在安置过程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进行分配,那么夫妻另一方或许会享有一定比例的所有权。

同样地,如果被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某一方父母的财产,而且在夫妻双方与父母共同居住期间,对该房产进行了扩建或者增添附属设施,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可能享有所得房产的一定比例的所有权。

关于拆迁赔偿方案的详细规定:拆迁赔偿款通常包含了对房产本身价值的补偿、搬迁费用或者临时安置费用、因停产停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以及拆迁奖励等多个方面。

其中,对于房产本身价值的补偿,往往被视为夫妻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搬迁费用或者临时安置费用、因停产停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以及拆迁奖励等其他方面的补偿,如果这些补偿是依赖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协作完成,并且并非来源于夫妻某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者自然增值,那么这些补偿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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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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