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当事人登记离婚,需要到携带相关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离婚登记有错误,那民政局错误的离婚登记可否撤销?民政局离婚登记流程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民政局错误的离婚登记可否撤销   一、民政局错误的离婚登记可否撤销   民政局错误的离婚登记是可以撤销的:   1、普通的婚姻登记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如果婚姻登记错误,可以申请撤销,民政局不撤销的,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2、如果离婚登记是违法或错误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机关错误登记的,可以进行行政救济。   3、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二、 民政局离婚登记流程怎么走   1、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2、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